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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养老金上调细则

来源:陕西人民网|2016-04-27|

 
  陕西企业退休养老金上调
 
  陕西2016年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省长娄勤俭在人代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省今年将统筹提高十余类社会保障对象待遇。
 
  近日,省长娄勤俭在人代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我省今年将统筹提高十余类社会保障对象待遇,包括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最低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临时救助补助标准,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华商报记者获悉,截至2016年初,我省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已达176.26万人。
 
  今年,我省将按国家政策对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至于何时调整方案出来,目前还不确定。 同时,我省将根据国家要求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陕西企业退休养老金政策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本人调整前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
 
  以上三款依次执行。
 
  二、2016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三、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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