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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人维生素当“补品” 多吃点也没关系?

来源:人民网-健康时报|2016-08-18|


 

  40岁的陈女士不知从哪获得一个“秘方”,说补充大量维生素不仅能美容养颜,还能缓解伏案工作的疲劳。于是,购回大量“21金维他”和“金施尔康”,上班第一件事,倒水服药,从不怠慢。这种吃法真的有益吗?
 

  维生素是机体维持正常代谢和功能的一类低分子化合物,人体每天对维生素的需要量甚微,一般从日常膳食中即可得到充分供应,不必另外补充。只有需要维生素量较大的儿童、孕妇、授乳妇女以及食物中缺乏维生素、进食过少或吸收功能发生障碍,使摄入的维生素不足而导致维生素缺乏症的人才需要适当地补充维生素。即使这样,也不能随便使用,而是应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并适当掌握其用量。
 

  然而,却有些人错误地将维生素视为营养补品,不管自己或其小孩是否缺乏,自行长期不加限制地服用,有的认为维生素反正是补药,每次多服些也无碍,殊不知“是药三分毒”,任何药若使用过多过滥都会引起不良后果。长期过多服用维生素能引起体内维生素之间的不平衡,影响机体的正常功能甚至中毒。
 

  以维生素A为例:成人每日摄入7.5万—10万单位,持续6个月;幼儿每日服5万—10万单位,连服6个月以上或不满半岁的婴儿每日服1.85万单位,连服3个月都可引起慢性维生素A中毒,其表现为颞部及枕部可有肿块状突起、四肢疼痛、口唇皲裂、食欲减退、皮肤严重瘙痒、脱屑、脱发、鼻出血等,半岁之内的婴儿常出现颅骨软化。
 

  因此,不要滥用维生素,如果确系维生素缺乏症,也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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